阿摩司書(五)
我 們 的 希 望
9章 

引言、還原信仰

人的宗教本能,總是「從希望裡找希望」,即是,從一種可見或至少隱約可見的「趨勢」裡尋找「希望」或「希望」的根據,結果是,「信仰」並不存在,或說慘遭「閹割」,因為這類所謂「希望」只是來自「推論」甚至來自「常識」,當中信仰並無立足之地。

事實上,打從從伊甸園開始,人類就已經試圖拋開上帝「毫無道理」的「指示」,拒絕以單純的「信心」來信服遵從,而妄想用自以為在「掌握之內」的「推論」或「常識」來自行「分別善惡」。極其吊詭的是,「宗教」與「道德」由此就進入了「人文世界」,而「罪」──最根本的不信之罪,亦由著同一門路而入了世界。

原裝正版聖經啟示的信仰絕對不是任何形式的「理性推論」或「宗教常識」的擴充或延伸版。剛剛相反,聖經啟示徹底否定人的「推論」和「常識」在信仰上有任何具意義的重要作用。聖經的啟示要將信仰還原為貨真價實的信仰──它始於信以至於信。今天,我所要說到的阿摩司書第九章,正正就是一個這樣的典型的信仰範例──它拒絕「從希望裡找希望」,卻要「從絕望裡找希望」

從阿摩司書一開始直到第八章,人的叛逆變本加厲,神的審判日重一日,我們看不見任何「希望」。到上一篇講章《千呼萬喚喚不來》,我更將這個「絕望」推到無以復加不可收拾的地步。當進入阿摩司書的第九章,亦即最後一章,我們一方面會本能地希望──希望在第九章中會出現峰迴路轉絕處逢生的希望或出路;但另一方面,我們又不得不疑問,既然已經「千呼萬喚喚不來」,還可能有希望嗎?

但是,信仰之為信仰,正就是這麼一回事:它要在無可希望中尋找希望。而我今天說這篇信息──《我們的希望》,正正就是意想透過阿摩司書第九章,告訴大家一個基督信仰「只此一家絕無分店」的永恆真理,就是一個「無中生有的希望」

 

一、不留餘地的終極絕望

阿摩司書第九章非常明顯並且對比鮮明地分為兩大部分:第一至第十節為上半部,說的是「不留餘地的終極絕望」,而第十一至十五節就是下半部,說的是「毫無道理的終極希望」。

我們先看第一至第十節如何帶我們一步一步去到「不留餘地的終極絕望」。

9:1 我看見主站在祭壇旁邊;他說:你要擊打柱頂,使門檻震動,打碎柱頂,落在眾人頭上;所剩下的人,我必用刀殺戮,無一人能逃避,無一人能逃脫。

其實,九章一節,一落手就已經擺出一個「完全絕望」的格局。第一句「主站在祭壇旁邊……說:你要擊打柱頂,使門檻震動,打碎柱頂,落在眾人頭上」,上帝二話不說就「炮打司令部」,「瞄準」伯特利的「祭壇」,就是「偽聖殿」,亦即是以色列人的「宗教中心」發動全面性、顛覆性、毀滅性的攻擊。第二句「所剩下的人,我必用刀殺戮,無一人能逃避,無一人能逃脫」更進一步表明,這個攻擊雖然已經殺傷力驚人,但是仍只是「序曲」,它最終的戰略目的絕不僅是摧毀敵人的「司令部」,更是要將敵人的「有生力量」全部殲滅一個不留。

九章一節,就是一個不留餘地的「格殺令」,不留給祂的對手有任何生路──不要說「成功反抗」上帝,就連「逃脫生還」的「希望」都絕不存在。九章下文的二節至十節,其實再沒有任何的「新意」,都不過是上帝這個「格殺令」的註腳而已,所說的不外是上帝如何將敵人追到天涯海角趕盡殺絕。

9:2 他們雖然挖透陰間,我的手必取出他們來;雖然爬上天去,我必拿下他們來;3雖然藏在迦密山頂,我必搜尋,捉出他們來;雖然從我眼前藏在海底,我必命蛇咬他們;4雖被仇敵擄去,我必命刀劍殺戮他們;我必向他們定住眼目,降禍不降福。

到九章五至六節,仍然是沒有「新意」,不過從另一層次演繹上帝的「格殺令」,表明祂的大能是怎樣地及於上天下地大江大海,人是絕對沒有任何可能逃得出祂的指掌之間。

9:5 主──萬軍之耶和華摸地,地就消化,凡住在地上的都必悲哀。地必全然像尼羅河漲起,如同埃及河落下。6那在天上建造樓閣、在地上安定穹蒼、命海水澆在地上的──耶和華是他的名。

再到九章七節,一樣是並無「新意」,不過是將上帝有徹底執行「格殺令」的權柄能力,由天地江海的「空間向度」,進而為古往今來的「時間向度」,表明千萬年來天下萬國萬族,不管是古實人、非利士人、亞蘭人以至以色列人,他們的生滅興替,都完全掌握在上帝手中。上帝可以興起他們,使他們成為大族大國,也可以將他們打回原形,甚至使他們灰飛煙滅。

9:7 耶和華說:以色列人哪,我豈不看你們如古實人嗎?我豈不是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,領非利士人出迦斐託,領亞蘭人出吉珥嗎?

這一部分的最後三節,即九章八至十節,意思似乎比較曲折,在「絕望」與「希望」之間來回搖擺,一時間難以掌握它的意思,不過它們最終指向的仍然是絕望。

我們先讀一讀這三節經文:

9:8 主耶和華的眼目察看這有罪的國,必將這國從地上滅絕,卻不將雅各家滅絕淨盡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9我必出令,將以色列家分散在列國中,好像用篩子篩穀,連一粒也不落在地上。10我民中的一切罪人說:災禍必追不上我們,也迎不著我們。他們必死在刀下。

首先,「這有罪的國」指的是以色列,而非上文提到的古實等國,這表明以色列人並不會因為是「選民」而有「優惠」,他們的結局會與列國一樣,「從地上滅絕」,這便推向一個更徹底的絕望。但接下來,「卻不將雅各家滅絕淨盡」一句似乎又隱隱約約隱含「希望」,似乎未至於「終極絕望」。不過,大家當心,再接下來的「我必出令,將以色列家分散在列國中,好像用篩子篩穀,連一粒也不落在地上」幾句,卻又非常嚴格地強調這個「希望」完全不是來自以色列人本身的努力和本事,即是,他們沒有一個人能靠自己的努力和本事留在或回歸本地(喻指得救)。這段最後一句「我民中的一切罪人說:災禍必追不上我們,也迎不著我們。他們必死在刀下」,更是無以上之的嚴正警告,警告一切懷有這類「偽希望」的以色列人都「必死在刀下」。

換言之,你說這三節經文「隱含希望」,我不完全反對。但你要一萬個當心,而聖經更是極其嚴正警告我們:

這個「希望」與人的努力或本事完全沒有關係!

即是,聖經要人對自己「完全絕望」,不留絲毫餘地。

你絕對要搞清楚,聖經並不是要我們「對自己的未來」完全絕望,而是要我們「對自己的能力」完全絕望,準確說,是對自己有任何本事或能耐「改變未來」或「創造未來」完全絕望。我不厭其煩再說來一遍:就算你對你的將來抱有任何「希望」,你都必須要將這個「希望」與你的本事或能耐甚至所謂「努力」完全扯斷關係。

聖經為甚麼要寫到這樣「絕」呢?

阿摩司書九章一至十節要這樣不留餘地將人推進「對自己」完全絕望之境,根本的目的,就是要讓我們進入一個「能信的心靈狀態」,意思是:我們既對自己完全絕望,就會將信心的眼目完全定睛於「上帝本身」而不是任何形式的「宗教修為」之上,從而產生出來的,就是真正的信心和信仰,而不是「冒充信仰」的「宗教常識」、「宗教活動」或「神學推論」。

未對自己完全絕望的人,不會生出最上帝真實的信仰!

 

二、毫無道理的終極希望

事到如今,九章一至十節的「終極絕望」還有甚麼可能「過度」到九章十一至十五節的「終極希望」呢?

讓我們先整體讀一遍下半部的五節經文:

9:11 到那日,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,堵住其中的破口,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,重新修造,像古時一樣,12使以色列人得以東所餘剩的和所有稱為我名下的國。此乃行這事的耶和華說的。13耶和華說:日子將到,耕種的必接續收割的;踹葡萄的必接續撒種的;大山要滴下甜酒;小山都必流奶。14我必使我民以色列被擄的歸回;他們必重修荒廢的城邑居住,栽種葡萄園,喝其中所出的酒,修造果木園,吃其中的果子。15我要將他們栽於本地,他們不再從我所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來。這是耶和華──你的上帝說的。

與上半部一樣,這一部分的首節即第十一節就是全段的總綱,下文都不過是它的註腳而已。大而化之,我就集中跟大家講這一節。

9:11 到那日,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,堵住其中的破口,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,重新修造,像古時一樣……

到那日──在九章第十節的「終極絕望」與第十一節的「終極希望」之間,我們看不見有任何「過度」的痕跡。「到那日」忽然間就成事了。這是甚麼意思呢?

原來「到那日」意味這個「希望」一早已經「寫定」在上帝的「時間表」裡。它不是上帝心血來潮的行動,也不是上帝審時度勢的一個臨時或跟進的決定,更不需要人做甚麼來「促成其事」。總之,這是上帝一個絕對「自主」亦即是我們一般所謂的「預定」的作為。

我必建立──九章十一至十五節說的是一個關乎人類未來的希望,但是,極其吊詭地,這個希望卻與人類自身的的努力與本事完全無關。

末後的希望之會並且必定會成為事實的唯一理由,是「我」──耶和華,是「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,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」,完全不必要「我以外」的任何理由。是的,我們的天父上帝很「專橫」,很「任性」,但是如果祂不是如此「專橫任性不講理由」,真傢伙要在你身上找到「理由」才憐憫你才恩待你,你以為你會因此而比上帝「專橫任性不講理由」更有「希望」嗎?感謝天父,好在祂就是這麼「專橫任性不講理由」,我們就有「不至於滅絕」的希望!

大衛倒塌的帳幕──話可曲曲折折說回來,就是我們的天父上帝也不是「全不講理」的,或說,我們的「希望」也不是與我們的行為──特別是關乎信心的行為全然無關的。上帝救我們,的確是要在我們身上找一點「理由」的。不過,這個理由,嚴格來說又一點都不像理由。

上帝莫名奇妙,將自己與挪亞、亞伯拉罕、摩西、大衛等等「拉上關係」,本來一個天一個地,卻就因著他們的「信」,就是曾經將上帝放在心上那麼的一回事,但祂就上心在意,就決意要「報答」他們的「知遇之恩」,還要與他們「山盟海誓」,要報答到他們子子孫孫身上去。而我們,一堆本來毫不相干活著等死的人,卻又是因著所謂「信」──將上帝放在心上,就被算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和大衛的國民,都被算為上帝要施恩拯救的對象的一部份。

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,這就是我們之所以有「希望」的「理由」,但這個「理由」牽強到不能更牽強,與你說「毫無理由」其實沒有多少分別。

像古時一樣──我們的天父上帝最終會施恩拯救我們,絕不是因為我們最後「變好了」,而是因為祂始終「沒有變--像古時一樣」。有名你叫,祂名為耶和華,「自有永有,天長地久」。祂說過的話,全世界都忘記了,千年萬代,祂還是死心目記在心頭。祂最終必要讓我們「末後有指望」,都只因為祂「曾經說過」,祂終必要兌現祂說過的每一個承諾。不只如此,祂終必給我們希望,不只因為祂「曾經說過」,也是因為祂「曾經愛過」。祂是「情聖」,因為「曾經愛過」,祂就「一愛難忘」,要與我們「再續前緣--像古時一樣」。

總而言之,我們有希望的全部理由都在上帝自己身上──都只因祂經說過,都只因祂曾經愛過,都只因祂的本性就是天長地久,統統都與我們的本事能耐毫無關係。祂一「愛情發動」,就「不能自已」,就要「毫不講理」地拯救我們。於是,我們大有希望!

 

結語、未曾絕望,焉得希望?

這篇講章的信息絕對不是「新」的,我保證,我幾乎每篇講章、每個主題、每個背景故事,甚至每篇日誌,講的都是「未曾絕望,焉得希望」的中心信念。

事實上,我這一生人做得最多的,就是「叫人絕望」,因為我知道,不建基於對自己的絕望之上的,都是假希望,都是假信仰。

我也知道,我的努力絕對不會「成功」,我甚至不能寄望自己會成功──因為,若是這樣,就證明我沒有對自己絕望,即是,我是一個「假先知」──我宣講連我自己都不相信的信息。故此,我必須懷著絕望的心情向人宣講要人對自己絕望的信息。我必須不能抱有任何希望地宣講,然而,不抱任何希望,我卻仍然要宣講下去,因為這就是我的呼召。

這樣的信息,這樣的呼召,這樣的希望,統統都無「理由」可言,都無法用任何宗教常識、宗教功能或神學理論引伸推論和解釋,但亦正因如此,我就相當肯定,它們都是如假包換的信仰,如假包換的呼召和如假包換的希望!

在希望裡找出希望,誰不可以?但唯有能在絕望裡找出希望,才是神蹟!唯有能在絕望裡看出希望,才是信心!